失业保险的赔偿方法包括,失业保险的赔偿方法包括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的赔偿方法包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的赔偿方法包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获得哪些补偿?
谢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期间死亡,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获得的补偿有:
一、其当月未领取的失业金由遗属领取。但是其他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不能由其家属继承。
二、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死亡的标准。
三、符合条件的死亡人员亲属可以享受一次性或者定期救济费。
上述政策中丧葬费、抚恤金、救济费的数额标准各地略有不同。在我所在的江苏省,丧葬费统一为6000元,包干使用;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苏锡常宁镇16000元,通扬泰15000元,徐淮连盐宿14000元。至于救济费,各地市的规定更不相同,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一、法律依据
关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亲属可以领取相关待遇的文件,在国家层面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失业保险条例》,一个是《社会保险法》。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条和《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均对此种情况作了专门规定~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在地方,基本每个省市都有失业保险条例的实施细则,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二、享受的待遇
按照文件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其家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丧葬补助金
一般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基金期间去世,是可以领到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待遇的。
原先这些待遇应当有他们的用人单位承担,退休职工是有养老保险基金承担。
失业职工当然有失业保险基金承担了。
个人账户的余额始终是有养老保险基金承担的,因为它属于个人财产。
不过我们所说的失业职工是指领取失业金的职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去世的。
我们失业保险注重于对失业职工的保障,是一种相当好的保险。它不仅包含了失业金,还包含了一些对其他失业职工的保障。2017年人社部在对失业保险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的时候,提出要为失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这样他就有十大保障了。
不过大家值得注意的是,各个地方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是不同的。
丧葬费,山东省是一千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深圳市是三个月社会平均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黑龙江只有6000元,山东省是十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北京市是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者养老金,重庆市15个月的基本工资或者养老金,深圳市是6到12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虽然这一部分钱弥补不了丧失亲属的损失,但也算一部分安慰吧。
当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离世的,社保局会根据参保地的标准为其家人发放丧葬补助金以及抚恤金。
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个账余额,可以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依法继承,若离世当月的失业金还未领取的,可以一起继承。
你好!各个地区可能有所差异,具体需要与当地劳动部门确认。
以上海为例,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或失业人员死亡时有失业保险金可领取期限并符合申领条件的,其家属可申请丧葬补助金;符合领取丧葬补助金条件的死亡失业人员,如有被供养的直系亲属,其家属还可申请丧葬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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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保险的赔偿方法包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保险的赔偿方法包括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