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单位主管工伤保险,什么单位主管工伤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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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什么单位主管工伤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什么单位主管工伤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劳动局的哪个部门?

劳动保障部门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什么单位主管工伤保险,什么单位主管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部内设15个职能司(部门):

一、办公厅,办公厅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协调和综合处理部政务、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法制司,法制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制工作的职能部门

三、规划财务司,规划财务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统计、科技、经费、国资产和世界银行援款、贷款项目的职能部门

四、培训就业司,培训就业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城乡就业与职业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

五、劳动工资司,劳动工资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劳动关系调整和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

六、养老保险司,养老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城镇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

七、失业保险司,失业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失业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

八、医疗保险司,医疗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城镇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

劳动保障部门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保障部内设15个职能司(部门):

一、办公厅,办公厅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协调和综合处理部政务、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法制司,法制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制工作的职能部门

三、规划财务司,规划财务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统计、科技、经费、国资产和世界银行援款、贷款项目的职能部门

四、培训就业司,培训就业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城乡就业与职业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

五、劳动工资司,劳动工资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劳动关系调整和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

六、养老保险司,养老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城镇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

七、失业保险司,失业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失业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

八、医疗保险司,医疗保险司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综合管理城镇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

有没有法律规定,员工工伤的医疗费用由公司承担?

员工工伤医疗费用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时职工治疗工伤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什么单位主管工伤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什么单位主管工伤保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