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热点问题,工伤保险热点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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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期间治疗的医药费,工伤保险机构末报销的部分药费由受伤者本人承担吗?
受了工伤。在医院住院的治疗费用。首先总是由自己有垫付的。但必须交押金两千。一直伤好后。到医院直接结算各种医疗费用。有社保卡的。在结算中所欠的多退少补。之后你拿着结算单。包括一切食宿费用。到社保局去报消。不存在单位去给你交这个钱。
发生工伤都有定点医疗机构,首先单位应告知医疗机构是工伤,医疗机构会按工伤医疗目录治疗,个人垫付,单位不给申报工伤,超过申报时限,工伤保险明文规定,用人单位超过30申报的,所有工伤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是要通过鉴定才能算工伤。如果一般受伤住院治疗费,社保卡里面有钱直接由社保卡扣款。社保卡里面钱使用完后,进入医保统筹,先由个人代垫,然后到社保局报销。《社保负责70%,个人负责30%》。如果在生产工作劳动中发生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作单位负责全额报销。
这个实践中都是个人承担的,用人单位给你缴纳过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医疗费用是保险基金支付的,单位是不用承担的,你要求单位承担未报销部分,这都是得不到支持的,对未报销部分有异议,也只能去找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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