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包括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遗嘱写明继承全部财产了,订立遗嘱后获得的财产怎样继承?
★遗嘱的订立要求是必须写明遗产的种类和数量,不能笼统的写“全部遗产”
★这样要求的原因主要是:不具体说明遗产种类和数量会导致立遗嘱人立遗嘱时的神志情况受到质疑。立遗嘱人在立遗嘱的时候必须是神智清楚的、完全清楚自己的行为后果的。如果立遗嘱人连自己处分的财产种类和数额都不清楚的话,其立遗嘱时的神志情况就得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完全可以质疑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可能是神志不清的。
对于这个问题,你题目写的不是很清楚。首先你并没有指出全部财产指的是谁的财产?
假设你所谓的全部财产就是指的是去世一方个人的全部合法财产,不存在有其他产权争议的情况下,那么遗嘱只要形式要件和内容都是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般就是有效的。
在遗嘱有效的前提下,将按照遗嘱约定的内容来执行,如果他指定了将全部遗产都由某一个人来继承的话,那么只能由她一个人来继承,其他人就没有继承权了。
但是如果你这所谓的全部财产的产权约定不明,或者这些财产里面还有其他产权人的产权份额,比如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家庭财产之类的。那么去世一方,即使在这些财产里有一定的份额,她自己也是不能全部处分的。他只能处分属于他自己的那一部分。
所以如果他这样订立遗嘱的话,这个遗嘱是有可能会判定为无效,如果遗嘱无效的话,仍然是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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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你怎样证明那部分是,那部分不是?
建议还是写具体点,这样去相关部门办理继承时才更顺利,要不可能要去法院打官司来确定“哪些是他的财产”,然后再拿这个判决书去办理继承手续……这就麻烦很多了。
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提前安排。
但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或受赠人想实质取得财产的所有权,仍须经过法定程序。
1、如果全体继承人对遗嘱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且同意由继承人或受赠人取得相应财产,则全体继承人及受赠人须共同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中,其他继承人须明确表示认可遗嘱效力及内容,同意由继承人或受赠人继承或受赠相应财产。
2、如果继承人对遗嘱的真实性存有异议或对遗嘱安排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法院在诉讼中,会审查继承人的范围、受赠人的资格、遗嘱形式是否合法、立遗嘱人对财产是否有处分权等事项,最终确认是否认可遗嘱效力。在此基础上,判决遗产的分配及归属。
愿与你共同进取。
保险公司有没有卖无形资产的?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从上面无形资产的定义可以知道,从广义无形资产来说,保险公司货币资金、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公司的发展变化过程中是有买卖交易的,需要买时就买,需要卖时就卖,所以保险公司是有卖无形资产的;从会计方面对无形资产的理解,无形资产最主要指专利权、商标权。大型集团保险公司像我在的平安集团,中国的企业申请专利中,平安集团申请专利数量是进入全国前十的,那么就是说平安集团有很多专利权,卖掉专利赚钱,也是可以的。不管从广义还是狭义来说,保险公司是有卖无形资产的。
可以卖、也有卖但不等于就没有限制、没有管理了。特别是一些大型的、集团的保险公司,公司运营要求较高透明度,公司资产买卖、交易、投资等,都有相关规定,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的兴衰关乎公司大量客户的切身利益,也就是关乎很多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府要对人民负责,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让执行部门有法可依,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
公司合法的无形资产,依据法律规定,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进行无形资产的交易是可以的,只要交易双方愿意,符合交易程序,合法合规,那保险公司就能把自己的无形资产卖出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