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保险公司怎么算,婚后保险属共同财产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后财产保险公司怎么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后财产保险公司怎么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婚后连购买的保险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两个人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而在婚姻存续期间支付的保费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购买的是长期的人身保险,会产生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就是退保的时候能退多少钱,所以现价价值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可以要求分割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一般会低于所交保费,如果不愿意解除合同失去保障,也可以保留保单并给予地方一些补偿。
如果投保人是夫妻双方之一,被保险人是孩子,一般是视作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赠予,一般离婚的时候可以不分割。
由于保险种类繁多而情况复杂,现初步归纳以下情况及分割办法:一、财产险(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二) 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二、人身保险。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二)离婚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1、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三)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遗产继承后分割。2、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为,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简单说是的,也有个例,比如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无论是年金险或者重疾险或者医疗险和意外险。无论被保人是谁,就现金价值而言,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7条文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财产作为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赠予所得的财产,到遗嘱或者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财产除外
5、其它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
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后购买一个商铺算婚后财产么?
属于婚后购买财产,但男方名下份额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法律依据如下:一方父母出全资购买的不动产,无论该出资行为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可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综上,男方父亲在男方婚后购买的商铺,登记在男方父亲和男方名下,该商铺应属于男方父母及男方所有,与女方无关。
您好!
这种情况下,算作男方个人财产,不属于男方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可能很多人有这样的认知误区:婚后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实不能这样绝对定义——如题主的情况,钱财的来源与男方无关、商铺登记的结果也没有女方名字,那么,这项财产,即与女方无关,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简单说一下婚后区分夫妻之间财产归属的几个常见情况:
因此,题主的情况,即为父亲对自己儿子的单方赠与,算作儿子的个人财产。这一点,在《民法典》中也有明确依据: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这种情况下,需要具体分析。
一、如果男方父母明确是赠予给男方的,那么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二、如果男方父母明确是赠予给男女双方的,尽管只加上了男方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总而言之,就是看男方父母有没有明确的赠予给何人的表示。
希望能帮到您,欢迎关注@海空律师,您的支持是我的动力,谢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后财产保险公司怎么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后财产保险公司怎么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